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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請以結婚為前提與我交往吧!」
這句出處不可以考的名言,好像是從日劇開始傳播出來的。
這樣說起來,還有不是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形態存在嗎?
是的,那叫做,戀愛。
當然不是說兩人戀愛的結果不會進展到婚姻,只是,那不是最終目的。
如果一對情侶想要從此與對方相對終生,那麼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他們會選擇婚姻,讓彼此的關係可以合法地在社會上得到認可。
但,那是為了可以延續這戀愛,不是一開始就談判好要結婚才開始戀愛的。
婚姻之於戀愛,只是一個過程。
維繫婚姻的,大部分情形不是愛情,而是...【習慣】。
你習慣了和這個人生活,跟她/他在一起過日子感到自在,所以就這麼待了下來。
愛情?嗯,好像還有,又好像沒有。
老夫老妻的相處久了,很多感覺不是模糊了,就是混在一起了。
愛情之於婚姻,重要,但不是必須。
以前的婚姻,不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嘛。結婚前根本沒見過對方一面,大人們說了算數,哪來你可以選擇的機會。
新婚之夜就像是樂透開獎一樣,掀開那鳳冠霞批,簡直比聯考放榜還驚心動魄。
這些,已經是侏儸紀時代的故事了。
不過,就像是廢了聯考,卻生出個多元入學方案一樣,現代人要找個人結個婚,過程變得更詭異了。
一個同事忽然請假回台灣一趟,短短地一星期。而今年四月我回台灣省親時,他還跟我同機來回而已。
大概是有什麼急事吧,覺得奇怪,但是也沒放在心上。
他回來後,去跟他打個招呼 ,寒暄過後,他一付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樣子,後來,他自己招供了。
「我,回去結婚。」不過父母交代他,不要聲張。
啊?如果我的側面路邊社消息沒錯的話,上次他和我一起回去那次,他就是去相親。
算算時間,也沒多久,他們最多也只是電話連絡,這,進展還真快。
回頭想想,這好像也沒好奇怪的。
相親,不就是為了結婚?
既然如此,就不必太在乎戀愛這碼子事。
兩個人之間有火花,那很好;不然,能夠自在地生活在一起,那就夠了。
所以,相親的前提,是要找一個丈夫,不是一個情人。
那,戀愛呢?
朋友說個八卦:一個台灣女孩子,在網路上認識一個來紐約留學的男生,除了NetMeeting(感謝科技的偉大)和照片,從沒見過本人,平常就只是ICQ/MSN和電話。
沒過多久,她飛來紐約第一次和他見面,順便結婚。
這種網戀,以前會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是現在,已經很正常,甚至是種流行。
一個朋友的妹妹和她的先生,是因為在ICQ上不小心認識,交往後,結婚;她自己則是在個交友網站遇到她的男友,兩人愛得如膠似漆。
現在的戀愛和結婚,好像都和以前教科書說得不一樣。
喔,等等,課本上從來沒教過怎麼戀愛,更別提結婚了。
現代人似乎是因為寂寞,所以談戀愛;然後,因為懶得一再地重覆找尋/認識/交往/分手的模式,所以選擇婚姻。
那麼,我們會經歷/聽說些奇奇怪怪的愛情故事和婚姻關係,也就不值得大驚小怪了。
忽然想到一個古老的冷故事...
有個員外要嫁女兒,兩個男方來提親。
甲家的男人英俊瀟灑,風趣多情,可惜家中貧窮;乙家的少爺其貌不揚,木訥呆笨,不過富貴多金。
員外不能做決定,所以把女兒叫出來,要她自己選。
那女兒斟酌躊躇半天,終於開口對父親說:「可不可以嫁到乙家去吃住,晚上睡到甲方家?」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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