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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想要gay一點。
別誤會,我對男人沒興趣。
只是,想改變一下穿衣的風格。
每天上班前,打開衣櫥,都是素色的襯衫;偶而幾件花格子的,也都是很簡單的單色系。
更多的,是T恤。
白色白色白色,一堆都是白色。上面的圖案也很簡單,沒有張牙舞爪的怪獸,也沒瞪眼怒視的孫悟空,就是公司團體學校的logo而已。
蠻,無聊單調的。
想想,三十多年來,都是依著身為長子的傳統:繼承老爸的衣服,也就沒得挑。
懶惰的個性,拿來當作沒有穿衣品味的藉口。
該改了,這裡可是紐約耶。
沒看過豬走路,也吃過豬肉吧。
人也老大不小,沒時間再做怪了,該學一學,怎麼穿衣服。
所謂,矯枉必須過正。
先試著穿得gay一點,看看怎樣。
嘿,gay都很會穿衣服的耶。
那些男的名服裝設計師,多多少少都是同志。
不過,從哪開始呢?
嗯,還是訂一些時尚雜誌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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