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這是個爛問題,不過,也是個好問題。
往反方向想,你準備好當你的生命要結束時,該怎麼去面對嗎?
簡單地說,你有遺囑嗎?
因為一件在美國發生的熱門新聞,許多人正在想著和做著這件事--趁活著時立下遺囑。不是為了財產的分配,是為了怎麼死。
故事的開始,是個悲劇。本來只牽扯著兩個家庭和法院,現在是美國總統跟他的弟弟(佛州州長),美國兩國會,宗教和人權團體,一堆相關和無關的抗議人士,和全美國喜歡八卦的人,全部攪和下去。
這,造成更大的悲劇。Terri Schiavo,一個41歲的已婚女士,在數年前就陷入植物人的狀態,並且由醫生宣告她已經腦死。她的丈夫相信她不願意這樣子,靠著機器維生才能活著,於是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醫院移除她的餵食管。她的父母跳了出來,反對殺死他們的女兒,於是和女婿對簿公堂。
最後,法院判定丈夫勝訴,並且下令醫院移除餵食管。於是從幾天前開始,她沒有進食過一滴水和任何食物。
父母當然不放棄,不僅上訴,還發動群眾和團體的力量,希望推翻法院的判決。但是經過層層上訴,他們還是敗訴。這樣下來,引起了傳播媒體的注意,讓這事件成了全美國的話題。
因為這件事情的高可見度,終於驚動了政治界。美國國會於是在週末假期一結束,火速地通過一項只適用於這件事的特別法案,要求法院重新審查這件案子。布希總統也特別提早返回華盛頓,在法案一通過,紙張上的墨水還沒乾,就簽字公告讓它生效。
這做法引起法界人士嘩然,先不論這法案用行政力干涉了原本的法律系統,讓這案件進入敗部復活戰,引發憲政體制中法律與行政的個別分立精神的危機。最重要的,是它破壞了法律的平等性。一個只適用於某人某事件的特別法案,這種量身定做的立法,雖然打著人道的旗幟,實際上卻違反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前提。
這些,是法界和政治界去吵的話題。
身為小市民的我們,卻有其他的事情可以感嘆。
首先,整件事情之所以複雜,是因為Terri沒有立下遺囑。丈夫說以他對老婆的了解,他知道他老婆在這種情況下會選擇死。但是口說無憑,父母倚仗著每個人都有求生意志來反駁。況且,他們還是相信女兒終有復原的一天,當然不能在這關頭放棄。
可惜,當事人沒辦法表達意見,於是整件事情就成了各說各話的情況。
各個媒體的民意調查,最常見的,就是問說:到底在這種狀況下,是丈夫還是父母,有權幫她做決定?
如果Terri還有知覺,知道她所愛的人們互相對立,應該是心痛如絞的。
然後,由上面這點所衍生過來的,是所謂的Living Will,預立的遺囑。回頭想想自己,如果自己是那個躺在床上的人,當然不希望身後事會撕裂著所愛的親人們。於是事先立下遺囑,表達自己的意願,在何種狀況下會希望不接受治療,而選擇自然死亡。
跟預先寫好的器官捐贈意願卡一樣,這是種表達自己意願的方法,至少在這件和類似的案件中,可以避免一些猜測和衝突。
- Mar 26 Sat 2005 01:31
[收心集]生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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