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03257.jpg生病也不是我想要的,不過,我就是生病了。
說起來,從小到大,大大小小的毛病,我也算是久病成良醫。大部分的病痛,吃了成藥之後,即使沒有在睡一覺之後解決,至少可以(看起來)正常活動。
當初來美國留學時,媽媽要我帶來的成藥,簡直可以開間小藥房。
所以,我從來是不覺得我必須去看醫生,更不必請病假的。
一如往常,事情總是有例外。
這次,我居然在三天裡請了兩天病假。星期天的難受,讓我躺了一天。
星期一早上,情況改善些,但還是全身乏力。左思右想,咬著牙打了中老闆的電話,說明我要請一天病假。中老闆倒是爽快,也沒問啥就答應了。
昨天雖然還是不舒服,但是還撐得住,就去上班。
今天早上,又來了...半夜因為喉嚨痛而醒來,吃了藥,輾轉難眠到早上,還是沒多大改善。不得已,又請了一次病假。
其實在我們公司請病假很簡單,也很普通。除非是連續三天以上,不然打通電話給老闆,在電腦系統上做個記錄就好了。
老外的概念,生病就待在家,一方面對自己身體好,一方面不會傳染給別人。反正硬撐著來上班,效率也不好。
這點就跟我們台灣人的觀念不一樣,我們認為抱病上班,是認真的表現。
有一次因為兩個組員輪流請病假,那個星期的每週例行組會一直順延,結果居然是延到下星期。
可是對我來說,請病假是件很不舒服的事情。
我不習慣在該上班的時間,我是躺在家裡。
說是罪惡感嘛...那居然還真是。
也不是我故作清高,只是小時候被教育得太好。就像是剛剛講的抱病上班一樣的精神,就算生病也要上課,那才是好學生。
只是一種制約反應,讓我對請病假這件事感到有點不習慣吧。
嗯,也許是該改變一下的時候了。
罪惡感,麻煩靠邊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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