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個同事聊,他明天要回台灣,我說到我下星期也要飛回去,就這個話題,我們聊了開來。
他自從國中畢業之後就來了這,這次之前,有四年沒回去,正所謂少小離家老大回。這麼久沒看看故鄉,回去之後,很多事情都不大習慣。
「譬如說買東西吧,我就很不能接受買東西不能退還。」他搖頭晃腦地說著。
我本來是想說其實台灣也有所謂的鑑賞期,可以在一定時間之內退回貨品。不過這似乎只適用於網路購買的東西,下手之前並沒驗貨的那種,所以我就把話吞回去了。
不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實在是有些事情在美國就是比較圓滑,譬如說shopping這回事。
當然買東西的經驗總是有好有壞,不過總體來說,美國人有好打官司的習性,商家為了不惹麻煩,在銷售物品這方面就會多給些方便,有時候簡直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這樣,我就說說我這幾天的親身體認吧。我的衣服大部分是在Banana Republic和Express買的,倒不是貪戀名牌還是怎地,只是因為我們公司對面就有這兩家店,中午午餐時間餓個一頓,就能有一個小時可以慢慢逛,方便嘛。
我的背包也是香蕉的產品,用了有一年了吧。最近一個不小心兩個不注意,把扣環給弄壞了。其實也不是多大的損壞,只是弄缺了一個扣齒,當然是多多少少的不方便,可也還能忍受。
今天下班時,一出旋轉門,看見了對街的香蕉店。一動念,我就往店裡走去,想說問問看店員,可以在哪裡或是他們能幫我替換這個損壞的扣環。
在櫃台前我對個戴無線電耳機的店員打了招呼,把我的背袋拿起來,亮給他看那個壞掉的扣環。
他皺眉看了看,說:「這是個瑕疵啊。」
我回答說:「不是啦,這是我弄壞的。」
不知道他是沒聽清楚還是怎地,他說:「你有收據嗎?我們可以幫你更換瑕疵品。」
我想是他誤會了,急忙說:「我買這個已經有一陣子了,沒收據的。」
他指著櫃台後面的一個小姐,說:「她可以幫你。」然後就對著那小姐喊:「喂,這個顧客要退換瑕疵品。」
我更急了,對那小姐說:「這真的不是瑕疵,我買的時候是好的,是我弄壞了。只是要麻煩你告訴我去哪更換這個扣環,我可以付錢的。」
那小姐仔細端詳了我的背包:「更換這零件會很費事,不如我們整個換給你。」先前的店員接著說:「沒有收據沒關係,我們還是能幫你換。」
我覺得我有道義說最後一次:「這個背包我已經買很久了,超過一年了吧。這樣不可以換吧?」
那小姐跟那店員說:「這款的背包我們還有存貨嗎?去看一下。」那店員答應了一聲,轉身就往櫃架走去,一下子就取回了一個同樣的背包,然後很正經地對我說:「你看,我們還在賣這背包,所以你不可能是在一年之前買的。」
我決定閉上嘴,不跟他們爭辯。
那小姐把新背包上的標籤取下,交給了我,說:「我需要你的舊背包退回去,就請你把東西從裡面移放到這個新背包吧。」
我走到旁邊的角落,開始交換背包裡的東西。
我把空的舊背包交給了櫃台小姐,她又檢查了一次,然後向我要了ID。這是沒收據時的處理方法,證明不是店員自己玩手段的。
當我背著新的背包走出店門時,腦中還有點混亂。
真的,我只是來問說怎麼替換扣環的,結果我換了個新的背包。這事情,還真不是每天會發生的。
只是好奇,這故事在台灣可能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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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inn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