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朋友問了我些辦理綠卡的事項,我最常說的一點就是:「其實你根本不需要知道這些,你只要找到一個好律師,問他你需要提供甚麼文件,要花多少錢,全部交給他之後,只需要問說何時能拿到,這樣就夠了.」
不是嗎?律師本來就是幫你辦到好的,雖然多知道一些東西可以充實知識,但是專家辦事就是該統包處理好的.
只有當你得跟律師打交道,催促他們的時候,才需要知道更進一步的知識.
偏偏,正如俗話所說的:「道歉如果有用的話,就用不著警察了.」如果律師都是那麼盡責的話,根本就不需要我們這麼傷腦筋了.

當然,我知道得並不多.畢竟我的申請表連被處理都還沒,根本不必擔心之後的步驟.
我說的也不一定是正確的,如果有錯,煩請更正.

好,那就開始上課.

大部分的留學生在畢業之後如果留下來找工作,是使用所謂的職業訓練(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的名義.這是為期一年的暫時工作許可,簽證還是學生簽證F-1.
如果找到工作,公司也願意幫你,你就可以申請短期工作簽證H-1B.這可以讓你合法工作居留,最長可以待六年.
如果要繼續待在美國,就得弄個公民權,當個美國人.

申請美國永久公民權,第一步是得先拿到綠卡
也就是說,拿到綠卡並不表示你是公民.你還得申請並等待接受面試等等的手續,通過之後去宣誓,這才拿到公民權,這時候你就可以拿美國護照了.

綠卡申請
分成三階段,第一階段是工卡/勞工證,這讓你能夠在美國合法工作.這是由勞工局(DOL)審核的,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確認你是美國需要的人才,不會搶了美國人的工作.
第二階段我不大了解,大約是實質審核你的資格吧.是在審查公司資格,也就是你工作的公司有沒有資格聘請外國人來做這份工作。(感謝Tiffany說明)
第三階段是身分調整,到這裡大概就差不多了,只是等著綠卡下來.
聽起來很簡單,實際上也不大複雜,就是文書工作跑來跑去.

申請綠卡有所謂的排期(Priority Date)和優先,排程基本上就是依照你的申請時間和你的祖國所分配到的綠卡名額來處理你的案件,優先是表示你這個人重不重要...
不過,這都是參考用的.
優先順序是跟教育程度和工作貢獻度有關的.以我來說,我的案件是EB-3(第三優先),這一個等級是屬於大學畢業的教育程度,如果是碩士的話,可以適用EB-2.不過,這是以我的工作而言,並不是我本身的教育程度.
也就是說,如果我做的工作只需要大學畢業就可以勝任,那我即使是博士,我在申請綠卡的時候,也只能用EB-3.
EB-1?如果你有一面奧運金牌,或是奧斯卡金像獎,你可以用這個.

還有兩個名詞常聽到,卻很難了解這是啥:
PERM,這是通過不久的新法案,主要是提升第一階段的處理速度.以PERM申請的案件,必須在收到申請後的21天內完成審理比起以前的快速申請(RIR, Reduction in Recruitment Labor Certification)還要快速.之所以能快,是因為它的條件很嚴苛,很容易被會刷掉,自然就處理得快.所以律師會建議如果條件不是很好,那就不要用PERM.何況PERM加快的是第一階段,時間拖最久的第二階段還是沒變.
45 Days Letter,我本來以為是收到信之後45天之內政府就會處理好你的案子,結果完全不是.因為之前移民案件拖太久,世事變幻無常,等他們開始處理案件的時候,搞不好那個人早就離開了.所以移民局會寄一封信給雇主確認,問說還要不要辦理這個案件.如果要,就得在45天之內回覆,不然他們就會把這個案子丟到垃圾筒.

由於H-1B只有六年的期限,一到期就得離開美國,那對於像我這樣辦綠卡辦到不知下落的情況,怎麼辦呢?根據目前法律,如果H-1B簽證持有人在第五年之前提出工卡申請,只要工卡以及其後的移民申請在等待審批,就可以一直一年一年地延續H-1B身份,不受期限限制。
但是!重點是這申請展延H-1B必須是一次一年期,等於每年申請,而且申請期間不能出國(因為沒有新的H-1B可以讓你入境),等於人就被綁住在美國出不去.

好,先說到這裏,其他的慢慢補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ackinnyc 的頭像
    jackinnyc

    傑克在紐約的蘋果報報

    jackinn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