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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過家嗎?
如果你找個搬家公司,把東西搬上車,開到目的地,然後搬家公司的人跟你說因為剛剛搬你的東西比想像中還累,現在要加錢,不然不把東西搬下車,你會想殺人嗎?

我想,我會很想殺人.

公司當初說幫我辦綠卡,過了四年,好不容易上個月通過了第一階段(總共有三階段).
現在居然說要重新評估,才決定要不要繼續幫我辦下去.

這不就像是上面的情況,或是去理髮店,把你的頭弄上洗髮精,洗到一半的時候,跟你說不加錢就不洗下去一樣?

這是今天下午發生的事情,不過我得先說個中午發生的事情.

由於我的公寓租約是十月到期,早在一個月之前管理公司就把新的合約寄來,讓我簽名,或是直接丟回去說不租了.
考慮一個月之後,今天我決定續約.
在好幾張文件上面簽名之後,又多開了一張支票補足押金.把這兩樣東西裝進信封,走到郵局,本來要丟進郵局裡面的郵筒,可是怎樣都打不開.旁邊的郵局員工說,那是因為滿了.我走到另外一個郵筒,照樣打不開.
「啊,那個也滿了,」那員工說:「你得拿到外面的郵筒去.」
真是有夠圈圈叉叉,不過,我終究是把這信封丟下郵筒.

好,這下至少一年期間以內可以安心住在這裡,不必擔心無處可去了.

誰知道,老天爺喜歡開玩笑.

回到辦公室之後,因為一個小老闆剛交代給我的project,我得在下班之前把提案的文件趕出來.
突然,電話響起.
「你可以到七樓的會議室來一下嗎?」是我的小老闆.
七樓?那層樓是HR(人事部)的禁地,所有那層樓的會議室所開的會,都跟他們的業務有關.

我到了那,除了我小老闆,還有個女的在.
「我是新上任的HR代表,專門處理綠卡申請相關業務.」她自我介紹.
「聽你小老闆說你對你的綠卡申請蠻關心的,所以趁這機會把你找來,跟你說清楚目前狀況.」

目前狀況?不是說上個月(07/28)收到了美國政府的通知,我的綠卡申請通過了第一階段?那就接著辦第二階段,不是嗎?
「嗯,因為公司規定需要經過你的老闆們的同意才可以繼續辦下去.而你的管理階層說需要一點時間考慮,所以目前沒有辦下去.」HR說.
一點時間,那是多久呢?
三個月.」

啥?
別人申請綠卡,只要三個月就可以辦好的第一階段,我等了四年多好不容易有結果,現在為何還要拖這麼久才決定要不要辦下去?

小老闆開腔了:「因為在上次的工作表現評估裡,我有寫到你有些部分需要加強.這次的評估,就是看看你有沒有做到這部分的改善.」
簡單地說,就是要看我工作表現怎樣.
繼續簡單地說,如果表現不好,就不會幫我辦下去.
不過,我表現並不差啊,至少都有達到要求.
「我們要的,不是只能達到要求的,我們要的是表現突出(outstanding)的人才,不只是平均表現的人.」小老闆說.

等等,這樣說起來,公司每年應該發射fire掉一半的人.
平均的意思,不就是50%嗎?

原來,我剛接手的新的project,就是上面用來評估我工作表現的.
小老闆說上星期中老闆跟他交代,要給我一個新的project,得用全新的設計而且是我自己一個人去設計,從頭到尾完成的那種.
小老闆本來也沒多想,反正我們組上得做的project很多,隨便抽都有可以讓我做的東西.
現在才知道,那是中老闆接到HR的通知(問他關於接著辦下去的意見)之後,決定這樣搞我來評估我的工作表現.

觀察三個月,也就是說這三個月裡面我都得賣命工作.
那會不會做完project,三個月之後,他們又說,還要觀察另外一個三個月,看看下一個project的表現?

有可能.

更慘的,是我的H-1B.
我目前能夠待在美國,就是因為我有短期工作簽證H-1B.
根據規定,這簽證只能辦六年,過期之後就沒了,必須離開美國.除非是因為在等綠卡申請,這樣可以每一年申請延期,每次一年,展延到綠卡下來,或是被拒絕.
我現在就是這樣的情形,得要每年辦一次.
我目前的簽證是在明年一月到期,過期之後如果沒有展延,我就不能留在美國了.
根據公司的規定,這個H-1B申請也需要評估,跟綠卡是不同的評估程序.也就是說,有可能是評估要不要幫我辦綠卡的那個通過了,可是辦理H-1B的評估卻說不可以.
問題是:我之所以能辦理H-1B,是因為綠卡申請在辦理中這個理由.
也就是說,如果綠卡沒送上去申請,我H-1B根本不能申請.
綠卡申請也不是馬上說辦就辦,必須準備文件,審核整理,花上一段時間,才會送上去,送到政府之後也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有案底,也才可以用這理由來申請H-1B.
保守估計,這樣的時間是一個月.
然後辦理H-1B需要30~90天,取平均兩個月來說,這總共需要的時間就是三個月.
所以一個月之內對於我的綠卡申請如果沒有下文,在明年一月我就得離開美國.

這些,HR小姐知道嗎?
「是這樣嗎?我不清楚耶.那我會跟相關單位關照一下,讓他們在評估你的綠卡申請的時候,可以趕快一點.」
啊?這樣說來,你不知道我這些情形啊?
那你也不知道我被FBI給調查過吧.
「不知道耶,那是啥回事情?」她天真無邪地問.
It's a long story....

我感覺非常不爽,就像之前舉的例子,都已經做到一半了,才來搞這個飛機.
尤其是我的情況已經是很壞運氣的那種,拖了非常久,公司不幫忙就算了,這時候還要落井下石.

簡單地說,我被玩了.

老美就只有每年一次的工作表現評估,我除了這個之外,還有綠卡申請的評估,申請H-1B的評估,熊熊就多了兩次被觀察評估的時間.
在這種情況,怎麼可能好好工作啊?光想到每個project都有人在看你做得好不好,要是不小心差了差錯,雖然名義上不是開除,可是意義上來說都是一樣的.沒綠卡或是工作簽證,就是得離開美國.

越想越覺得自己歹命,可憐啊~~~
而且這種事情都發生在我下決心要去做事情的時候.像是中午寄了新的一年租約之後.才發現慘狀.
搞啥啊?

就是覺得被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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