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tab in the Dark,台灣翻成黑暗之刺,非常直接. 這是一本推理小說,當初我會找這本來看,是因為不小心在網路上看到書評,似乎是蠻受推崇的作家和作品,於是就到了圖書館借來讀. 一個多年懸案,偶而偵破後,其中一個受害者的父親發現,她的女兒可能不是這個兇手所殺.他雇用了一個退休警探,想要知道真相如何. 我的感想? 簡單地說,我不喜歡. 我覺得,這黑暗中的一刺,刺死的,不是人,是關係內容有提到結局,請慎入...首先,男主角Matthew Scudder是個有酗酒問題,離婚的退休警探.並不是有多大的本事,至少在這段故事裡看不出來. 死者的父親雇用他,也只是因為警察不會花功夫去調查,所以把燙手山芋丟給了他.而這父親並不是真的在乎誰殺了他女兒,他只是想知道女兒當初肚子裡的懷胎,是不是她的情人的.說得清楚一點,是想知道那孩子是不是黑人留下的種. Matthew找到那些當年(9年前)的相關人士:鄰居,朋友,同事,丈夫和警察等等,一個個問著問題.在這些對話中,讀者大概知道了死者的情形.也是因為有著這樣的對話,Matthew才找到了兇手. 不,他並不是推理.他只是發現有個人說了謊,而且是兩個謊.第一個謊,讓他察覺了第二個謊。憑藉著這一點,他斷言對方是兇手。 這個關鍵,犯了一般推理小說很混蛋的一點:決定性的證據,是一路把故事看下來的讀者不知道的。 第一個謊話,是兇手為了不讓Matthew知道他以前住在死者附近,雖然說出了住址,但是故意不說那是在Queens。因為在Manhattan也有同樣名字的一條街,所以Matthew誤以為兇手以前住在Manhattan。 如果不了解紐約市的街道,怎麼會知道這件事情啊?書中也沒附個地圖,就算有,那條街並不大,誰在地圖上看得出來啊? 當他對著那人說出他知道了對方說謊,對方問他,那又如何?這並不能證明甚麼. 他居然是回答,沒錯,他的確不能證明甚麼. 他只是用著心戰喊話,請求對方招供。說對方把這殺人的秘密藏了那麼久,不說出來很難過吧.所以拜託對方,就說出來發洩一下吧。 那兇手,也居然就因此招供了. 這不會太扯了嗎? 我讀的第一本推理小說是福爾摩斯探案,第二本是東方快車謀殺案.因為我讀過的書不多,所以都記得名字. 這些小說中的情節,都是必須經過觀察和推導,把證據和事實整合,針對破綻來解開迷團. 這,才是推理小說的王道啊. 也就是說,推理小說,至少得去推理吧. 當然在實務上,警察常常用這樣的方法,突破嫌犯的心防,從而破了案件. 但是,這是小說耶,可不可以戲劇化一點啊. 所以,我是蠻失望的. 整本書由Matthew到處找人問問題為主軸,經由他的拜訪介紹了紐約很多地方.像是TriBeCa和SOHO這些地名的意義,居然也提到了.在這方面來說,有點像是旅遊導覽書的小遊記. 雖然是第三人稱的寫法,但是都以Matthew為視角.而所有的對話,是他說得少,別人說得多。看完了之後,對主角的形象還是很模糊. 故事敘述的語調偏冷調-不管是對話,或是作者的敘事手法,都讓人感覺冷冰冰的. 整本書說得最多的,雖然跟案情有關,不過都偏向男女關係的描寫. 或者說,是破碎的男女關係. 裡面所有的角色,全都沒正常的男女關係.其中一對算是比較和諧的,是個同性戀老少配.其他的,不是離婚,就是因故單身. 舉兩個例子:死者的丈夫當年到處拈花惹草,而死者也因為覺得丈夫配不上他,也有自己的情人.Matthew自己離了婚,在偵辦過程中遇到的死者當年雇主是個雙性戀(跟丈夫離婚後,也跟女情人分手),然後Matthew跟她上了床.到了故事最後,又踢掉Matthew. 凡此種種,越看越覺得作者似乎不大喜歡有情人,也不相信情人之間有長久的愛情. 越看下去,越覺得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是被詛咒的,是悲情的. 最重要的證據,是兇手的動機. 兇手因為看過這個鄰居,在一些互動中認識了死者.然後,他殺了她.但是他真正想殺的,並不是她. 當他刺殺死者時,在他心裡,他所殺死的人,是他太太. 兇手被婚姻關係給纏得透不過氣,卻又不能離婚,所以心裡認為只有他太太死了,他才能解脫. 但是他又下不了手殺死他太太,所以就轉移這股念頭,把死者當成他太太的替身,殺死了這個跟他完全沒有關係的女人. 所以說,這一刺,被刺死的不是人. 整個故事導引出來,被作者給刺死的,是男女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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