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過有某個團體做個調查,看看哪個都市的“步調“比較快。 他們的調查方法,是比較幾個項目,譬如說,在郵局買一張郵票所花費的時間,公共場所的時鐘的準確度,和其他有的沒的東西。 反正,感覺上是跟“步調“這東西,看起來沒啥關連又有關連的項目。 這個情況,可以說是觀微知著嗎? 而以前也聽過一種說法,要判斷一個國家是不是極權體制,就看這個國家有沒有兩個“行為“: 閱兵,和無異議鼓掌表決。 想想看吧,大概沒聽過歐美所謂的民主國家有閱兵這種事情。 同樣的,也沒聽過哪個民主國家的議會或是人民/政黨代表大會有無異議鼓掌表決這種事情。在議事學上,的確是有無異議認可這種表決方法,可是這跟無異議鼓掌通過是完全不同的。 所謂的無異議認可,是主席詢問在場的與會者有沒有異議,如果沒有的話,就可以視為通過;要是有任何人有異議,就必須用級數比較高的表決方法來進行. 因為主席的說法是:「請問在場會眾有無異議.」這時候反對的人就要出聲說:「我有異議」,或是「老子反對!」之類的,反正只要是出聲音,就視為有異議(反對). 如果是鼓掌,那是表示有異議(因為鼓掌算是出聲了),還是很高興? 一般的表決方法大概就是:無異議認可,聲決,舉手決,起立決,正反分立決,投票決及唱名決.越往後面的表決方式越嚴謹. 如果對於表決結果有所懷疑,可以要求主席採用更嚴謹的表決方式.譬如說對於舉手決的結果不認同,可以請求使用正反分立決. 有幾個表決方法,一般人比較少接觸. 正反分立決就是指定主席台的左邊(或是右邊)是贊成的,另外一邊是反對的,沒意見的就不用選邊站,然後一聲令下,所有人站到自己選定意見的那邊,然後主席統計人數.據說某些國家的國會就是這樣表決:要表決的時候,所有的人都離開會場,然後有兩個房間分別代表贊成和反對,會眾就進去自己那邊的房間,等到時間到了,把門關起來,數裡面的人頭來計票. 通常比較重要的表決,或是沒辦法集合所有人同時出現的場合,會用投票決.但是因為投票會出現技術性的廢票(譬如說蓋章蓋出格子,或是印泥複印到其他選格,造成辨識困難而廢票),所以還有高階一點的唱名決.也就是一個個念名字,被點名到的人就公開說出贊成反對還是無意見. 用到唱名決是很不尋常的情況,像是美國國會要通過大法官的提名,就是採用唱名決.這跟一般的認知裡面,"對事用記名表決,對人用不記名表決"的慣例不同,就是因為這是最嚴謹的表決方式. 國父這麼說過(古人這麼說): 我國集會向有歷禁,故人民無會議之經驗、之習慣。近年西化東漸,吾人始有集會之舉,然行之不久,習未成風,訛誤多所不免,則如以拍掌為表決,是其一端也。 拍掌為讚揚稱道之謂,中西習尚皆同也;乃吾國集會,多用之表決,此則西俗所無也。 夫既用之讚揚,而又用之以表決,則每易混亂耳目使會眾無所適從,故稍有經驗之會議,洵不宜用拍掌以表決也。(摘自民權初步第六十七節) 在實務上也有這樣的決定(大人這麼說:) 中華民國商務仲裁協會八十三年間舉行選舉事宜,主席採用鼓掌表決,被上訴人委託李念組律師提出決議方法之異議,經最高法院八十三年台上字第二五二0號民事判決該決議無效。此判例將成為往後判決之參考 只是因為看見新聞說到民進黨最近的代表大會還是中常委會議還是全代會還是啥碗糕會上,用無異議鼓掌表決通過某個決議文,就突然想到這個以前學過的東西,寫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ackinnyc 的頭像
jackinnyc

傑克在紐約的蘋果報報

jackinn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