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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朋友對我說,快樂是靠自己的,不是靠別人.
也許這句話我沒搞清楚,不過,我覺得如果自己一個人就會無緣無故的快樂,那叫做High.
想要快樂,一定要靠別人,或是別的事物(我不是說搖頭丸或是快樂丸啦).

有人喜歡美食,有人喜歡電影,有人喜歡旅行,有人喜歡模型.
有人吃了一口蘇俄魚子醬可以感動得落淚,也會有人吃到巷口的滷肉飯就感覺超幸福.
有人可以千里迢迢跑到耶路撒冷去朝聖,覺得那是一輩子最極致的快樂;有人只要能夠去一次日劇或是韓劇裡男女主角相擁的街道看個一眼,就認為這是一生的滿足.
你看到言承旭會高興得發狂,他瞧見Rain會幸福得尖叫.雖然我覺得志玲姐姐的抱抱才叫做極致快樂,不過各有所好也是無妨.
所以作為一個御宅族的,只要他樂在其中,雖然別人都看得莫名其妙,他也是自在地快樂.
我的結論很簡單,快樂絕對是靠著外物啟發,而發自內心的.
最能讓人快樂的,是另一個
東西能夠買賣,地點只要不是很誇張(像是月球火星)都能到得了,但是人難覓心難求
友人對這說法嗤之以鼻,說是一個人的快樂不是另外一個人給的
啊,嚴格來說,並不是這樣的.
這樣的快樂,不是別人給的,而是因為這個人的存在,造成了我們的快樂.
我們因為愛一個人而快樂,不是這個人給了我們快樂.是因為我們愛了這人,這樣的心思,讓我們快樂.
所以當我們說著因為能見著另一個人,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才能快樂的時候,那真正是種無法取代的幸福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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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inn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