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不是故意要偷看別人的家書....嗯...好啦,我是故意要偷看的啦。
不過如果是你,擠在晃動前進的地鐵車廂,周旁的人看的都是英文雜誌和報紙,忽然間瞥到站在你旁邊的乘客,手上捧著一疊雷射印表機打印出來,雪白紙張上排列著工整的中文字,你也會跟我一樣好奇地多瞄幾下。
況且,我看了半天才知道那是家書,不然我原本以為那是篇散文類的文章。
為啥我知道?因為我看到一行字,列在文章的頂端首行:
「親愛的爸媽:」
雖然那行字是在起頭,我可是看了其他部分看了快五分鐘才掃到這一行。地鐵搖來晃去的,我的散光大近視可沒法子照著順序讀文章,只能瞄到那段看哪段的,總不能叫人家借給我看吧。
等到知道這是封家書,我已經看了蠻多斷匾殘章的零碎段落,要停下來也來不及了。
「笑就笑得驚天動地,哭就哭得寸斷肝腸。」
是這句話攫住了我的眼光,一句我頗能共鳴的話。也因為這句頗有文學架勢的陳述句,我以為這是篇散文。
然後,我得努力地假裝沒在偷看地偷看,還得跟地心引力與火車加速度相抗衡,看到的文字有限。不過,夠了。
異鄉遊子的家書,還不就是這樣。
那人,一個應該算是清秀的女子。說是『算是』,因為她戴著個大墨鏡,在光線不甚明亮的地鐵車廂裡...。
二十七八九歲的單身女子,遠離家鄉(從印出來的文字是繁體字,我猜她是台灣人)。家人,尤其是父母,會說哪些事,她又會怎麼回應?用上那樣驚天動地的句子,講的又是哪樣的心情?
眾位看官,要不要猜猜家書內容?
「內容干我啥事?」你會這麼說。
啊,不,其實居然還蠻相關的,至少對我而言。
把那份家書的一些細節改一改,我大概也能寄給我的爹娘,當我的現成家書。
女子的二十歲後半段,跟著男人的三十歲前半段一樣,都是會被嘮叨的歲數。結婚,我說的是這玩意兒。
有沒有男/女友啊,交往多久啦,該結婚了吧,老大不小了,沒有對象的話要不要我介紹啊,再不快點就老啦沒人要了。這樣的對話,大概都會在電話信件中,讓老人家一再提起。如果沒給個令人滿意的說法,一定會被疲勞轟炸到想把電話線剪斷。
不結婚的理由不就是那些?但是說到最後,自己最清楚,不就是懶得結婚不爽結婚,或者是『其實也不知道為什麼不結婚』。嗯,以前可能還能加上一個:『人家Sex and City裡面的主角,不也都是沒結婚?』
單身好嗎?天知道。不過,情況就是這樣,還能怎麼說呢?自己都不了解的事,怎麼跟爹娘解釋?
在大都會裡的單身人類,不管男女,都是同一本難念的經。
更難念下去的,是為什麼要在半個地球之外的陌生都市裡單身。
我也想回家啊,我很想念台灣呢,所有認識我的人都聽過我的抱怨了,也都很奇怪著既然想念台灣得緊,為啥不打包搭機回台灣?
追求自我啊,這封家書說。嗯,也許我該借用這個聽起來很偉大,實際上是完全空洞無邊際的理由用用。那寫信的人也明白這道理,所以家書最後一段說的:「追尋到了自我,是否我真的就能回家?」他也懷疑呢。
是吧,不都是一樣?爹娘問的關心的,自己掙扎追尋的,不就是那些可以拿來編成教科書的東西?
地鐵上的家書,在陌生人的手上,那內容卻意外地熟悉。
原來這浮沈晃動的人生,在漆黑的地下隧道裡,不是孤獨的唯一。
我戴上了耳機,米倉千尋那高亢的歌聲,流暢地宣洩著:
「....
 終わりがなくて 見つけられなくて
迷ったりしたけれど
傷ついたこと 失ったもの
いつかは輝きに変え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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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kinny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